序– 服務設計的本質內涵和流程工具
宋 同正
摘要
在後工業化資訊時代的社會,「設計」專業的發展正快速蛻變中,除與經濟活動一直存有緊密的關聯性外,今日的「設計」更跟價值和服務產生關係。Pine II 和Gilmore(2011)主張人類經濟活動的演化已從單純的產(商)品買賣轉變為較複雜的情感生活體驗(experience),且接踵而至的經濟價值(economic value) 強調的是具意義性和以脈絡為本(contextual-based)的移轉 (transformation)(例如,人們生活經驗的改變)。隨著經濟和科技快速發展,人類社會中既有的價值認知與信仰已然產生質的變化,人們不再滿足哪些能用或堪用的產品或服務,而更期待或追求在產品使用或服務體驗過程(前、中、後)中特有的樂趣、感受或品味價值,且這些價值正是激勵人類行為的重要動力。雖然價值(value)的定義有許多,但價值較被廣泛解釋為顧客 (或使用者) 知覺「獲得」和「付出」的差異。Parasuraman和Grewal (2000)提出四種不同認知價值類型: 1. 獲取價值(acquisition value)、2. 交易價值(transaction value)、3. 使用價值(in-use value)和4. 殘餘價值(redemption value)。相較於傳統價值鏈主張由企業主導的附加價值(value-added),Normann和Ramirez(1993)指出價值應該是由各個經濟行動者(例如,供應商、夥伴、聯盟業者和客戶) 所共同創造(co-produce)而得,而這種共創價值的網絡稱為價值體系(value constellation)。另外,延伸Zeithaml(1988)對產品價值認知的概念,Bolton 和 Drew(1991)將服務價值(service value)定義為以服務效用為基礎,顧客對服務使用時之利益獲得與成本付出的整體性評估。儘管一般人對服務價值的判斷會有主、客觀認知,但不可否認的是,服務價值可來自於服務背後的設計概念與靈感,故「設計」在服務價值活動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