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造力99 解析
李 慧芳
摘要
筆者在本文中,嘗試整理與淺論截至公元1999 年為止,以英語出版的論文對「創造力」的研究與了解。本文屬於評論類,目的在於以評論的方式,向中文(Mandarin)世界裡,藝術與設計相關領域的教育者,介紹西方在此方面的研究現況,以利教學參考;並提供相關研究者,進一步研究之參照與借鏡。研究的方法包括:論文資料之蒐集翻譯,圖示分析、表格化分類整理,與分項歸納性的初步討論。討論依創造力發揮的實際情境分項進行,內容包括:創造的產品、創造的主體、創造的過程與創造的環境。結論的觀點是,面對西方學者的研究結果,需以開放的態度保持高度的尊重與質疑。本文綜合其論據摘要為:「創造力」,需要一定智力程度的主體,擁有高度的內在動機;使「全腦活動」整體極致運作;透過一定的生產過程,創造出環境中被認可的具有原創性與價值性的產品;是長期培養而非單純的短期刺激可以產生或發揮的。筆者以為,現實中創造的「環境」會與創造的「主體」、創造的「過程」和「產品」產生交互作用,而形成複雜的連動影響,也因此使得「創造力」的發揮與認定,具有其多變和難以預測的性質,與高度的個別差異性。因此需要未來更審慎的假設,配合周密的研究計劃,才或許有揭開謎底的一天。